锅炉满水是锅炉常见的操作事故之一。若水位表中的水位超过最高安全水位,但尚能看到水位时,称为轻微满水。如果水位已超过运行规程规定的水位上极限或已看不见水位时,称为严重满水。
一、满水事故的现象
1.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,或看不见水位。
2.高低水位警报器发出高水位警报信号。
3.装有过热器的锅炉,过热蒸汽温度明显下降。
4.给水流量大于蒸汽流量,甚至蒸汽管道内发出水击声。
二、满水事故的原因
1.操作人员疏忽大意,忽略对水位的监视,或离开岗位。
2.水位表安装位置不合理;汽水连管堵塞,形成假水位,或因水位表的放水旋塞漏水;水位指示不正确,造成判断和操作失误。
3.自动给水调节器失灵,造成向锅筒内大量给水。
4.给水阀门泄漏或忘记关闭。
三、满水事故的处理
1.发现锅炉满水时,应先对各水位表冲洗并校对水位,正确判断是否满水。如果尚能看见水位,说明是轻微满水;如果看不到水位,则应按下面程度序进行“叫水 ”:先关闭水位表水连管旋塞,再开启放水旋塞。如果看到水位从玻璃板(管)的上方下降,表明是轻微满水;如果看不见水位下降而只看到有水向下流,则可断定是严重满水。
2.如果是轻微满水,应采取下列措施
(1)停止给水,开启排污阀门放水。这时须严格监视水位表。当水位表中出现水位并降到正常水位时,要立即关闭排污阀。
(2)关小鼓风机和引风机调节门,减弱燃烧。
(3)直到水位正常时,再恢复正常运行。
3.如果是严重满水,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
(1)按紧急停炉程序停炉,熄灭燃烧室炉火。
(2)停止给水,加强排污阀门放水,严密监视水位表。
(3)开启蒸汽母管及有过热器的疏水阀门,进行疏水。
(4)待水位正常后,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确认一切正常后,再恢复升火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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